6月10日,多人获刑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冲击不合法集资违法典型事例 ,典型其间 “周某标 、事例司李某等人集资欺诈、红通合法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”概况发表 。逃人该案中,员控元红通在逃人员不合法建立公司 ,吸存以推销养老、超亿侨居等理财产品为名集资欺诈,多人获刑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超50亿元。典型
沈某峰为红通在逃人员,事例司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,红通合法安排招募周某标、逃人李某等人建立上海裔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裔某集团”) 。员控元该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答应,吸存在上海 、江苏、安徽、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行基地 、酒店 、休假别墅等项目,并吸引事务团队,经过旅行宣讲会、口口相传等方法,向社会大众推销养老、侨居类等理财产品,许诺确保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,以此不合法吸收大众资金。
其间 ,沈某峰全面担任公司抉择计划并实践操控公司资金;周某标、李某、霍某珊担任分担公司出售、旅行基地和养老项目;周某桃、徐某、危某香担任带领出售团队经过上述方法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。经审计,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,裔某集团向社会大众吸收资金合计50.3亿余元,未兑付金额15.4亿余元 。其间